北京广源京达托运站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后,请北京新通联合汽车救援公司帮助拖车。新通公司把事故车拖了一公里,收费竟高达6060元,从而被事故车的车主告上法院。昨天此案在宣武法院当庭宣判,车主诉讼请求被驳回。(6月7日北京青年报)转自: bbs.haoping.com 官方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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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满货物的汽车在繁忙的道路上出了故障,本来已经够沮丧的了。现在还被要求支付一笔天价拖车费,这无疑令无助的司机雪上加霜。面对车辆发生故障的事实,而交警又不同意保险公司来拖车,孤立无助的司机除了接受交警的安排外,还能有选择吗?而本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法交警,在没有向司机说明拖车费标准的情况下,强迫司机享受了天价拖车服务。当然,笔者不敢胡乱猜疑,天价拖车费背后是否隐藏着什么交易?但是交警部门剥夺了司机的知情权、选择权,就会给公众留下怀疑空间。转自: bbs.haoping.com 官方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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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车公司付出多少劳动,收取多少酬金,本应该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标准。但令人遗憾的是,物价部门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。到底该收多少钱?全凭拖车公司“狮子大开口”。我们不妨算一笔账:司机辛辛苦苦开车,又能从这批货物中挣到多少运输费?而1公里的距离,几分钟的时间,新通拖车公司就能轻松收费6060元。何况,保险公司,同类型服务,出车费只要200元。姑且不论这家公司收费是否合理,这一收费标准为啥能比保险公司翻了30倍?如此离谱的收费无异于趁火打劫,也难怪司机不能接受。转自: bbs.haoping.com 官方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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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规定:“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”消费者从经营者那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,是一种市场行为。双方都应该遵守平等自愿、等价有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基本原则。然而在司机不知情的情况下,单方面确定天价收费标准,显然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。转自: bbs.haoping.com 官方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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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本应有一个度,不能“狮子大张口”。被收了天价拖车费的司机四处找说法,结果处处碰壁。现在,他的诉讼请求又被法院驳回了.交警部门与法律都管不了社会公司的收费,物价部门又没有制定相关收费标准,大家都当甩手掌柜。难道司机活该为天价拖车费买单?笔者认为,不能没有人对天价拖车费负责,有关方面应该给司机一个说法。转自: bbs.haoping.com 官方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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